付款方式一:
上门收取(提供您公司的详细地址与电话。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收费服务)可收取的款项:款项金额低于2000元的现金, 任意金额的有抬头转账支票(支票抬头:重庆市重深科技有限公司)
付款方式二:
转账(银行转账、现金存入、网上转账)
对公账户:
开户名 |
重庆市重深科技有限公司 |
开户行 |
中国银行重庆市华新街支行 |
帐 号 |
111 614 907 772 |
个人账户:
个人银行转帐 [请您记得到银行汇款时可能需要出示身份证] | |||
银行名称 |
银行帐号 |
开户行 |
收款人 |
中国银行 |
621 661 320 000 344 2606 |
中国银行重庆市华新街支行 |
廖祥仲 |
个人银行转帐 [请您记得到银行汇款时可能需要出示身份证] | |||
银行名称 |
银行帐号 |
开户行 |
收款人 |
建设银行 |
622 700 376 228 010 1309 |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|
廖祥仲 |
以上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的款项.请及时将转账回单(网转时提供水单)传真至: 023-67104905